
●招生規定:弘光科技大學轉學生招生規定
●招生日程表:109學年度重要日程表
●招生簡章:自109年5月26日起至招生組網站自行下載,不另行發售(109學年度招生簡章)。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後,將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資料於規定時間內郵寄本校招生委員會。
●報名資格:
一、大學部:
(一)學士班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1.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可報考各系二年級。
2.修業累計滿四個學期以上者,可報考性質相近系別三年級或各系二年級。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滿一年級上學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者。
2.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五)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1.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4.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5.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六)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36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系別二年級,修得72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系別三年級。
二、二年制專科部
(一)技術校院附設專科部或專科學校二年制肄業學生,修滿二學期以上者。
(二)技術校院或專科學校附設進修專校肄業學生,修滿二學期以上者。
●成績核計方式
一、各考試科目成績滿分均為一百分。
二、各項違規扣分均在加重計分以前扣除。
三、四技二年級、四技三年級護理系、四技三年級物理治療系成績計算方式為:
考生成績=考試科目(一)×50%+考試科目(二)×50%
四、四技三年級(護理系、物理治療系除外)成績計算方式為:
考生成績=書面資料審查成績(100%)
五、凡退伍軍人之成績核算依簡章附錄四「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之規定辦理,分加分優待前原始成績及加分後兩類,並分類排序及分發。
●放榜及公告選系組登記分發標準日期
一、 四技二年級A群組之考生,將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公告選系組登記分發標準,並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以限時掛號信函郵寄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考生應自行注意。未收到通知單者,應主動與本校招生組聯絡重新補發。如逾期未參加分發者,不得以未接獲通知單為由要求重新辦理補登記分發。
二、 四技三年級、二年制專科部二年級之考生,將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放榜,並於本校教務處招生組網站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考生錄取通知於放榜後以限時掛號信函郵寄;錄取名單以本校公告榜單為準。
三、 選系組登記分發標準及榜單查詢網址:http://aar.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