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學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榜單如附加檔案
一、錄取考生如欲就讀者,請填妥本校所附之「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報到確認單」,填妥後請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前先行傳真(傳真電話:04-26520314,傳真後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以確認完成報到程序,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生不得異議。
二、完成上述報到程序後,請將下列資料裝入弘光科技大學專用信封袋內,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弘光科技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一)國中畢業證書正本(請於領取到畢業證書後3日內郵寄)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一吋相片2張(請黏貼於『身分證黏貼表與個人資料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同意書』)
(三)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報到確認單正本
(四)110學年度(含上下學期)「免學費」補助申請表(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申請表)
三、申請學雜費減免、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諮詢電話:04-26318652分機1429。申請住宿電話:04-26318652轉2031至2034。相關訊息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生活暨住宿輔導組】網站https://lf.hk.edu.tw/
四、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生完成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附表三「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報到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第169頁),於110年6月22日(星期二)15:00前傳真(傳真號碼04-26520314),並於傳真後10分鐘內以電話04-26318652轉1274確認後,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本校辦理。
錄取生已完成報到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其後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各項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五、其他未盡事項,依「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六、錄取生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教務處招生組,以免權益受損,聯絡電話:04-26318652轉1274,傳真號碼:04-26520314。
弘光科技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