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對象:
持有符合114學年度四技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招生簡章所訂之「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之學生。
☆報名學歷資格:
凡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生或具同等學力之學生,符合招生簡章所訂之「適合甄審之技 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且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參加技優甄審入學。 | |
(一) |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或參加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獲推薦並持有證明。 |
(二) | 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正(備)取國手,並持有證明。 |
(三) |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名次。 |
(四) | 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個人競賽優勝名次,且在分配參加甄審名額以內名次。 |
(五) | 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成績優異,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
(六) | 參加其他由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獲各職種(類)優勝名次。 |
(七) | 領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證(非勞動部核發之技術士證不得報名)。 |
(八) | 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及格證書。 |
(九) |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
第(六)及(九)款之競賽必須為本委員會認可之競賽才符合報名資格,本學年度本委員會認可之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列於簡章第30頁,請自行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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